績效考核的問題不在工具,而是經營者的心態
過去傑克●威爾許曾公開表示:「我們將公司員工分成三類,前20%、中間70%的高績效表現群,以及末端的10%。」
公司必須從精神與薪資層面,珍視並孳育前20%的員工,同時解雇最後10%的員工。他特別讚揚這套行之有年的「強迫排名」程序,他認為解雇流程一定要每年進行,否則「不僅是個管理上的錯誤,也是種假慈悲。」「必須培養換人決心,以人性的方式來改變那末端的10%,而且要每年執行。如此才能創造真正的菁英族群,並使其枝繁葉茂。」
過去傑克●威爾許曾公開表示:「我們將公司員工分成三類,前20%、中間70%的高績效表現群,以及末端的10%。」
公司必須從精神與薪資層面,珍視並孳育前20%的員工,同時解雇最後10%的員工。他特別讚揚這套行之有年的「強迫排名」程序,他認為解雇流程一定要每年進行,否則「不僅是個管理上的錯誤,也是種假慈悲。」「必須培養換人決心,以人性的方式來改變那末端的10%,而且要每年執行。如此才能創造真正的菁英族群,並使其枝繁葉茂。」